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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523002 | ||
标 题 | 长庆采四石油征用道路几米宽 | ||
姓 名 | 王平 | ||
地 址 | 张渠谢渠李山村民小组02号 | ||
发件IP | 223.112.202.*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5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志丹县国土资源局,我想了解一下长庆采四厂在李山村民小组石油征用道路宽最早开采井号3046,3028等。2003年征用6米,最后加宽补征1.2米是否属实,依据志政发(2003)《统征协议》给付农民百分之七十是什么时间发放的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调查,2005年长庆采油四厂拓宽靖边地界至ZJ21井道路,该道路涉及张渠乡谢渠村李山村、朱咀子村、贺渠村瓦窑卯村等三个村民小组。2015年11月9日,由志丹县土地统征办,杏河土地管理所,张渠乡人民政府,谢渠行政村,贺渠行政村,李山村民小组,瓦窑卯村民小组,朱咀子村民小组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统征工作,本次征收土地总长4250米,宽为1米,总面积6.375亩,地类为坡耕地,其中瓦窑卯村民小组700米,李山村民小组3000米,朱咀子村民小组550米。我局依照征地费标准志政发(2003)9号文件规定,坡耕地每亩以510元12倍进行征用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合计为39015元。同时,被征地的村民补偿费用已全部付清。 故您反映的道路补征宽为1.2米情况不属实。 志丹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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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县长 | ||
处理时间 | 2018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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